长江委完成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督导检查工作
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利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要求,长江委于5月3日-9日赴江西省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督导检查工作。李峻副局长带队督导检查。
按照总体工作部署,水保局负责完成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督导检查工作。4月20日,水保局组织成立督导检查组,由李峻副局长担任组长。4月21-28日,督导检查组对江西省报送的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报告和成果开展了内业分析工作,确定以长江干流(江西段)和鄱阳湖为重点抽查区域,与江西省水利厅商讨选定了开展督导检查现场抽查的地市和区县。5月3日-9日,督导检查组赴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景德镇市乐平市、九江市湖口县和瑞昌市,对4个县(市)6个河段的20处固体废物点位开展了现场抽查工作。督导检查组对抽查河段及点位的详细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进行现场定位、拍照和记录。现场抽查结束后,督导检查组听取了相关地市、区县关于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各地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排查工作的有关痕迹材料和成果,就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下阶段有关工作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江西省水利厅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工作,将长江干流(江西段)和赣、抚、信、饶、修五河干流列入排查范围,要求各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全面清查排查范围内存在的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按要求汇总形成市、县项目清单,同时确保排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两轮市县排查、省级核查,江西省共排查出固体废物点位538个,主要类型为临时砂石堆放点、建筑和生活垃圾、违章建筑和废弃船舶等。同时各地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整改,已对部分固体废物开展了转运和清理,为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后续工作奠定了基础。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江西省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连续三年开展“清河行动”, 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河湖水域及岸线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及综合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固体废物侵占河道岸线的现象明显减少,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不断摸索和总结,逐步建立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的长效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
监督处、上海局有关人员参加督导检查。
责任编辑:杨国胜
督导检查组现场抽查鄱阳县固体废物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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